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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所得稅稅率以及所得稅制度指南—吸引投資者的稅務制度
香港的所得稅制度以及所得稅稅率深具吸引力,這是外國投資者始終首選在香港註冊公司的眾多原因之一。
對於眾多希望進軍亞洲的外國投資者來說,香港一直是理想的商業中心,除了稅務制度,其他令投資者趨之若鶩的原因包括在香港設立公司很便捷,還有香港靠近中國大陸市場,是很好的戰略地點。
香港稅務機關概述
香港的稅制受《稅務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稅務規則》管轄。這些機關負責管理香港的公司和個人稅務事宜。
稅務局的部分承諾,是以具成本效益又具效率的方式在香港徵稅。同時稅務局致力於通過嚴格的執法、教育和宣傳計劃促進合規。
稅務局局長還負責管理以下條例:
- 博彩稅條例
- 稅務條例
- 遺產稅條例
- 印花稅條例
- 儲稅券條例
- 商業登記條例
- 酒店住宿稅條例
香港的印花稅和遺產稅是根據《印花稅條例》和《遺產稅條例》徵收的。
香港稅制簡史
以下是香港稅制及其多年來的演變簡述:
- 1947 年制定了《稅務條例》(IRO),開始在香港強制徵收所得稅。稅務條例(IRO) 是由英國推出的立法條例,那是一項臨時措施。
雖然在 1954 年和 1967 年進行了兩次委員會審查,但是1945-1970 年沒有進行稅制改革 。 - 1970 年代,香港成長為現代化的城市和重要的國際貿易金融中心,因此需要進行結構性質的改革,但殖民政府沒有採納所提出的新建議,香港的稅收制度基本保持不變。
- 1997 年,香港政府發布了關於利得稅制度的諮詢文件。在此之後,1998 年引入了其他幾項優惠。
- 2002 年之後成立了審查委員會。該委員會建議引入消費稅(GST)。然而,這個想法由於遭到公眾反對,在 2006 年被駁回。
香港深具吸引力的稅制
個人所得稅和企業稅率低,是香港最大的優勢之一。此外,香港沒有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和銷售稅。對於任何股息或利息、收取社會保障福利,也不徵收預扣稅。
香港把稅收政策與經濟目標保持一致,在這方面做了出色的工作,這是香港成功的原因。
香港稅務概覽
以下是有關香港稅務的一些事實:
- 港元是全球第九大交易貨幣。
- 港元與美元緊密掛鉤(1USD 兌7.8KHD)。
- 香港沒有外匯管制
- 只對源自或產生於香港的收入徵稅。
- 香港實行單級稅務制度。
- 沒有股息稅。
- 香港沒有資本利得稅。
- 股息收入無需納稅(無論在香港境內還是在香港境外)。
- 香港的公司稅率較低( 16.5%)。
- 對個人徵收的稅款,是按照其應課稅淨收入並以累進稅率徵稅。
- 支付給非居民藝人或運動員(在香港表演的版稅和費用)須按照其應課稅收入繳納預扣稅。
- 香港不徵收增值稅或銷售稅。
- 香港有 37 份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
- 香港採用的財務報告準則 (FRS) 框架,是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IASB) 頒布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IFRS) 為藍本。
- 在納稅年度內結束的會計年度所賺取的收入,將被視為該納稅年度的收入。
- 物業稅是向香港的土地及/或建築物的擁有人徵收的,並按物業的應評稅淨值(即物業的租金收入)的 15% 標準稅率計算。
- 香港沒有遺產稅。
- 固定關稅為 3.00 港元至 100 港元,而從價稅則為 0.1% 至 4.25%。
- 雖然對一般進口商品不徵收關稅,但對酒類、煙草、烴油和甲醇徵收關稅。
- 香港已於 2008 年 7 月免除酒店住宿稅。
香港稅率概覽
目前香港公司的稅率是:
- 企業 5%
- 0% 的資本收益
- 0% 的股東股息
- 外國來源的收入為 0%。
目前香港的個人稅率是:
- 1至40,000 港元收入 — 2%
- 40,000-80,000 港元 — 7%
- 8,001 – 120,000 港元 — 12%
- 高於 120,000 港元 — 17%
- 資本利得稅 — 0%
- 海外收入 – 0%
- 來自香港公司的稅收股息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