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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香港的電子報稅
在香港,納稅人可以電子方式報稅,向稅務局 (IRD) 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個人所得稅有時也被稱為薪俸稅,是針對個人納稅人。
香港的稅率
香港的個人稅率採用累進稅率制度,分別是2%、6%、10%、14%和17%五個稅級。個人納稅人需要根據他們的就業收入、慈善捐款和個人津貼來納稅。
此外,香港遵循地域徵稅原則,這意味著,香港稅務僅適用於在香港賺取的收入。
2018/19 課稅年度起的稅率如下:
應納稅淨收入(港元) | 稅率 |
0– 50,000 | 2% |
50,001– 100,000 | 6% |
100,001– 150,000 | 10% |
150,001– 200,000 HKD | 14% |
200,001港元起 | 17% |
總淨收入(沒有津貼) | 標準稅率15% |
以下稅項是香港沒有的:
- 資產增值稅
- 股息稅
- 遺產稅
電子申報個人納稅申報表
香港個人納稅申報表是“BIR60”,將由稅務局 (IRD) 分配給納稅的個人。
香港的課稅年度是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稅務局會在 5 月 1 日前發出個人納稅申報表,然後納稅人必須在稅表發出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該納稅申報表。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電子報稅表將有 3 份補充表格,這些表格必須與報稅表一起提交。
以下是每個納稅人都需要了解的重點:
- 即使沒有需要申報的收入,納稅人仍然需要在稅表中申報“零收入”。
- 如果對稅單有異議,納稅人需要在稅單發出之日起30日內通知稅務部門,說明有異議的理由。
- 即使通知了稅務局有關異議,也必須在指定的截止日之前繳納稅款。
- 已被評估為不需納稅的人或許不會每年收到 BIR60稅表。然而他們必須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基準期結束後 4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局。
如果個人納稅人是獨資企業商家,可以在發出納稅表之日起 3 個月內提交申報表。提交納稅申報表後,他們將收到稅務局的“評估通知”或稅單,當中會說明需要為特定課稅年度繳納的稅款,亦會列明在隨後的課稅年度須繳付的暫繳薪俸稅款額。
如果延遲或遲了進行電子報稅,稅務局局長將保留向納稅人罰款或發出評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