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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招聘員工的指南
員工很重要,他們能協助您成功運營香港業務。員工是公司的核心和靈魂,是讓您的業務達標並讓客戶滿意的人。所以,確保公司物色到合適的員工,並確保員工得到妥善關照,是不能忽視的要事。
在香港招聘員工有一些法定的手續流程,這是所有僱員都需要徹底了解的。本章是如何在香港招聘員工的指南,將探討所有雇主應注意的要點。為了遵守香港的僱傭條例,所有公司在僱傭員工時必須遵守以下條規:
- 請注意僱用本地和外籍員工時所涉及的法律限制和準則。
- 注意香港的勞工法令,因為勞工法令法對雇主和僱員都具有約束力。
- 注意招聘過程中涉及的常規做法和預期事項
- 留意香港的招聘指南。
香港的招聘條款和條件
香港的僱傭法例受《僱傭條例》管轄,僱傭條例是涉及香港的勞工和就業事宜的主要法令。
僱傭條例強調個人的權利、雇主和僱員的職責與責任,甚至規管僱傭合約的細節。這是為了確保所有員工都得到充分保護。
身為雇主,在僱用任何人之前,需要評估那個人是否受僱傭條例的保護。如果不在僱傭保障的範圍內,那麼僱傭合同的條款就要根據您與該員工之間互相達成的協議而定。
香港的《僱傭條例》將僱員分為兩類:
- 在持續長期僱傭關係下受聘的人(有權享有《僱傭條例》下的所有法定福利)
- 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人(根據條例享有基本保障)
《僱傭條例》涵蓋香港的所有類型的僱員,包括臨時僱員和兼職僱員。但是該條例不包括以下的人:
- 與雇主同住的家庭成員
- 不屬於《香港境外僱傭合約條例》定義範圍內的僱員。
- 受《商船(海員)條例》保護的人。
- 任何已在《學徒制度條例》下註冊的學徒。他們將有權享有《僱傭條例》所提供的部分保障,但不是所有保障。
香港《僱傭條例》的要點如下:
關鍵部分 | 僱傭合同 | 長期僱傭合同 |
每週工作時間(最長) | 根據合同(通常是 40-50 小時) | 根據合同(通常是 40-50 小時) |
每週工作天數(最多) | 根據合同(通常是 5 天) | 根據 合同(通常是 5 天) |
加班 | 根據合同 | 根據合同 |
試用期 | 根據合同(通常是 1-6 個月) | 根據合同(通常是 1-6 個月) |
終止僱傭 | 根據合約(不少於 7 天的通知)。如果沒有合同,通常的做法是 1 個月。 | 根據合約(不少於 7 天的通知)。如果沒有合同,通常的做法是 1 個月。 |
長期服務金 | 不適用 | 至少工作 5 年(視條件而定) |
帶薪公共假期 | 12天 | 12天 |
帶薪年假 | 不適用 | 第 一 年:7 天。
第二年:8 天。 第三年:9 天(最多 14 天) |
有薪病假 | 不適用 | 第 一 年:24 天
第二年:48 天 |
帶薪產假 | 不適用 | 10 週,受某些條件限制 |
醫療保險 | 根據合約 | 根據合約 |
強積金供款 | 有 | 有 |
在香港,辦理工作簽證和工作准證的過程可能需要長達 8 週的時間才能解決。因此,如果您打算在香港公司僱用外籍人士,最好盡快開始進行申請簽證的程序。
雇主的義務和責任
身為香港的雇主,您有一定的責任需要遵守。草擬僱傭合同就是其中之一。僱傭合約的關鍵點包括:
- 必須有明確和隱含的條款
- 如果您的僱員受《僱傭條例》的保護,則必須遵守僱傭條例的最低要求。
- 可以是書面或口頭形式
- 若是書面形式,雇主和僱員都必須持有合同的副本
- 雇主在更改任何合同內容之前必須獲得僱員的同意
僱傭合同還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 行為守則
- 所擔任的職位名稱
- 僱傭合同的期限
- 員工的義務內容
- 開始僱傭的日期
- 員工的預估工作時數
- 員工的福利(第一年的帶薪病假最多是 24 天,第二年是 48 天)
- 適用的試用期(如果有)
- 終止合同的條款(必須給予不少於 7 天的通知)
香港的社會保障要求
香港的雇主和僱員都要每月繳付強積金。兩方的供款率設定在月入的5%。強積金的月入上限是30,000港元。
如果您的公司僱用外籍人士且在香港工作超過 13 個月,那麼該名員工需要註冊繳納社會保障金。但是如果該僱員已經在其祖國支付了社會保障金,就可能在香港獲得豁免。
香港的招聘要求
必須是年滿 18 歲者才能在香港合法工作。至於13 至 17 歲的人,他們可以做的工作類型有所限制。目前香港並沒有強制的退休年齡,但通常的做法是,僱員在 65 歲之際就會退休。
香港勞工處已製定若干準則讓雇主在招聘僱員時遵守。這些準則旨在防止歧視(性別、殘疾、家庭、種族等歧視)。雇主應遵守的準則包括:
- 以一致的遴選標準來招聘員工
- 根據候選人的技能和能力進行篩選
- 在面試中提出與工作要求直接相關的問題
- 使用與工作直接相關的專業測試作為選擇標準(如有)
- 根據技能、能力和經驗進行招聘。能力和經驗應優先於性別、宗教、種族、家庭狀況、殘疾或年齡。
- 申請表內容不得包含歧視的問題
- 仔細閱讀與僱傭相關的所有廣告素材和附加的文件。
- 負責進行招聘的員工應接受培訓以避免歧視。
如果你打算聘用兼職員工或合約員工,在香港的兼職員工的工作時數比全職員工少。香港僱傭條例並未正式定義兼職或合約僱員,但這些僱員將享有與全職僱員相同的保障。
如果聘用中國籍或永久居民學生,他們可以擔任全職或兼職員工,不受任何限制。學生及實習生也可享有強積金。實習生可以每月領取津貼。
如果聘用的學生是外籍人士,只要他們就讀香港受認可的學位課程或全日制學生,就可以被聘為實習生。實習生的學習期限不得少於一學年,實習工作必須與其課程或學問相關,並得到其學習機構的認可。至於薪資水平、工作性質、地點或工作時間,並沒有限制。
外國學生也可以選擇在校園兼職,每週工作不超過 20 小時。他們也可以在暑假工作,沒有工作時間或地點的限制。但是這種安排不包括交換生。
在香港僱用外籍員工
香港政府大力提倡聘用本地員工,鼓勵雇主首先考慮香港當地勞動力,之後才選擇僱用外國人來填補公司空缺職位。如果外籍人士擁有香港職場所需的技能、知識、專長和經驗,將被允許留在香港,受僱任職專業工作。如果雇主想僱用外國員工,則需要為其僱員準備適當且有效的工作簽證,之後外籍僱員才能在港就業。
香港的外籍僱員分為兩類,一類是獲得就業簽證(Employment Visa)的熟練專業人員(軟件工程師、醫生、研發專家),另一類是獲得補充勞工計劃簽證(Supplementary Labor Scheme Visa)的半熟練專業人員(技術人員)。
工作簽證 | 補充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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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輪簽證有效期是 1 年。之後可以更新。 | 首輪有效期為 1年,不能更新。 |
沒有配額制 | 沒有配額制 |
允許持有家屬准證 | 不允許持有家屬准證 |
有國籍限制 | 有國籍限制 |
不徵收人頭稅 | 不徵收人頭稅 |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
所有員工都必須交強積金,包括兼職、臨時和臨時員工。雇主和僱員都要按照僱員月薪的 5% 進行供款(最高入息上限是30,000 港元)。如果僱員的月收入低於 7,000 港元,該僱員不用交強積金,在這種情況下,只有雇主必須繳納強積金。
豁免於強積金計劃的人包括:
- 家庭僱員
- 在香港工作少過 13 個月的外國人
- 自僱的小販
- 受法定退休金或公積金計劃保障的人
- 歐盟辦公室(歐盟駐香港委員會)的員工
- 獲得強積金豁免證明書授予“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