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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低工资条例概览 – 香港劳工法例
香港最低工资条例设立了法定最低工资(SMW)制度,旨在于职场中取得适当的平衡。
香港的这项劳工法例旨在防止香港的工资过低,并尽量减少低薪工作的流失,同时保持香港经济竞争力和成长水平。
《最低工资条例》的主要条文与《雇佣条例》的主要条文尽量保持一致,以确保了一致性和有效执行,使雇主和雇员都更容易,同时有效地、最大限度地减少雇主的合规成本。
法定的最低工资是以每小时计算,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在香港生效,为基层雇员提供工资底线以保护这些人。这意味着,在一个工资期内支付给雇员的总工作小时数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平均水平。
从 2019 年 5 月 1 日开始,法定最低工资将从每小时 34.5 港元上调至每小时 37.5 港元。同时雇主必须保留雇员工作总小时数的银额上限要求记录,该上限已经从每月 14,100 港元修订为每月 15,300 港元。
了解香港的实习生最低工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