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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涵蓋僱傭法規

香港僱傭條例概要香港的僱傭法規受《僱傭條例》規管。多項權利、保護和福利都屬於該法令的管轄範圍。但是《僱傭條例》僅適用於歸類為“連續僱員(continuous employees)”的員工。

 

什麼是“連續僱員”?

“連續性僱員(continuous employees)“是指根據連續性合同受僱的僱員。這意味著該僱員必須為同一雇主至少連續工作四個星期,每週最少工作 18 小時。

連續僱員能享有以下權利:

  • 法定假期(香港共有 12 天公共假期)
  • 法定年假(最多 14 天,取決於服務年限)
  • 每 7 天內至少休息一天
  • 病假(最多“累計”120 天)
  • 女性員工享有10週帶薪產假
  • 男性員工享有五天帶薪陪產假

 

香港的僱傭合約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可以是永久合約或固定期限合同員工。沒有規定期限的合同將被視為每月合同,這意味著合同自動每月續簽,前提是員工每周至少工作 18 小時,持續至少四個星期。

與亞洲的許多其他司法管轄區不一樣的是,香港方面沒有要求必須採用書面合同。這也意味著,在香港解僱員工很容易。事實上大多數僱傭合同是書面形式的,有中文和英文兩種官方語言。英語通常適用於香港的商業、法律、金融和專業領域。

終止合約很簡單。公司可以向員工發出通知,隨時終止僱傭合同。通知期限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作為代替通知,雇主將支付給被解僱的僱員。

終止合約的通知期因公司而異,可以是提前 7 天到 30 天的通知。這取決於合同和終止僱傭的情況。

 

香港的試用期

試用期沒有限制,從三到六個月不等,這是最常見的安排。任何一方都可以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內隨時終止合同,無論合同內容如何。

雇主沒有義務在員工終止合同之前向他們提供通知期。

 

最低工資、薪金和社會保障

香港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34.50元,從 2011 年開始一直如此。截至 2019 年 5 月 1 日,已經增加到每小時 37.50元。

香港的退休基金稱為強制性公積金(MPF)。所有僱員必須在受僱後 60 天內由雇主登記加入該系統。這是強制性的,除非有豁免。

年終獎金通常在農曆新年期間支付給員工,近年不少公司以績效相關的獎金取代農曆年花紅。

 

納稅

根據香港的僱傭條例,僱員有責任繳納稅款。雇主沒有義務因稅收目的在支薪系統中預扣工資。

 

爭議解決方案

根據僱傭條例,爭議可以由香港勞資審裁處解決。這是專門處理勞工問題的司法單位。爭議是包括與僱傭合同和索賠違約有關的問題。如果您將案件提交審裁處,將無權請法律代表。

 

隱私和數據保護

根據《僱傭條例》,所有雇主都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PDPO),這個條例負責處理和管理員工的個人數據。

香港僱傭條例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