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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强制性雇员保险 – 确保雇佣期间关注安全和健康问题

香港的强制性雇员保险—你需要知道的资讯在香港的每家公司都必须有企业保险或公司保险,根据员工的工作风险程度为员工提供保障。员工是公司的真正驱动力,有员工帮助处理各种工作,才能实现公司的使命或生意目标。

受法律强制

香港劳工处指出,雇员在受雇期间遭受工伤、职业病和死亡,其雇主都有责任进行赔偿。该法例亦适用于由香港雇主派遣至香港境外的雇员,以及在香港开展业务的外籍雇主。因此,雇主需要有保险,以补偿雇员的工伤、疾病或死亡。该条例还敦促所有雇主要购买强制性的雇员保险并且维持足够额度。如果雇主没有为雇员提供保险,最高罚款是100,000 港元和两年监禁。此外,如果雇员发生工伤事故,雇员补偿援助基金委员会(Employees Compensation Assistance Fund Board)预先支付的可追讨金额将是无限的(以法院的决定为准)。法律明确规定,雇主不能扣除雇员的薪水来支付保险费。

 

受保范围

对于雇员人数达200人或以下的雇主,每次的最低保额不应低于 1 亿港元。对于雇员人数超过 200 人的雇主,保额不应少于 2 亿港元。但是,这些保额并不是雇主需要承担的最高责任,有的可能会更高。因此,雇主应评估风险,并咨询保险公司的建议(当金额估计超过此处所述)。

 

每年保费金额

不同员工的保险费金额会反映其工作风险程度,以及雇主的业务性质。一般来说,文员工作是属于低风险; 厨房工作者被认为属于中等风险,建筑工人则被认为是高风险职业。

 

赔偿

通常,即使雇员可能有过错和疏忽安全措施,雇主也有责任支付赔偿金。该笔赔偿金额将由雇主的保险承保人支付,数额将不超过保单所定的保险金额。但是,在以下情况之下,雇主可以免于支付赔偿金;

  • 员工伤害自己或自杀;
  • 尽管受了伤,雇员仍然可以工作,并获得全额工资;
  • 员工遭受伤害是由于员工吸毒或滥用药物而造成;或
  • 员工在酒精影响下发生意外事故而受伤,但不导致该员工死亡或永久性残疾。

 

感染疾病

如果是某些易导致员工患职业病的行业,在新员工就业前,雇主可以要求员工进行体检,费用由雇主承担。如果员工拒绝体检,员工将失去一些补偿权利。

 

通知事故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受伤雇员必须尽快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雇主。若未能立即通知雇主,可能会导致员工面对索赔问题。雇主必须在 7 至 14 天内将任何发生的事故或职业病问题通知劳工部。每当员工受伤,雇主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

香港的强制性雇员保险—你需要知道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