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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稅務局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
在香港,本地註冊公司和外國公司(註冊成立的子公司或註冊分公司)都必須向稅務局(“IRD”)提交週年申報表。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的年度備案規定
向稅務局 (IRD) 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
a. 那是什麼?
香港公司法規定,每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必須每年連同經審計的賬目向香港稅務局提交納稅申報表(在香港也稱為利得稅申報表)( “稅務局”)。
b. 規定的時間段
稅務局會在每年的 4 月 1 日向公司發出報稅申報通知。對於新成立的公司,他們將在成立之日的第 18 個月收到通知。公司必須在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納稅申報表。公司可以要求提交延期(如果需要)
正常申請時間
般而言,利得稅申報表及任何所需的補充表格應於發出日期起1 個月內提交。利得稅申報表的第 1 頁指明了提交的合規日期。
進一步擴展使用電子歸檔
為推廣電子報稅,稅務局會根據申請,在正常到期日之後再延長 2 週,但條件是小型公司和小型合夥企業將通過互聯網提交利得稅申報表。
提交 2018/19 年度報稅表的分期延期計劃
如果您的稅務代表已根據整體延期計劃正式申請延期提交 2018/19 年度利得稅申報表,則截止日期通常會延長如下:
會計日期 | 延期截至日 | 電子報稅延期截至日 |
結賬日期「N」類 (結賬日期介乎4月1日至11月30日) |
(結賬日期為4月1日至11月30日) 不可延期 | 2019 年 5 月 16 日 |
(結賬日期介乎12月1日至12月31日) | 2019 年 8 月 15 日 | 2019 年 8 月 29 日 |
結賬日期「M」類 | 2019 年 11 月 15 日 |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結賬日期「M」類而在本年度蒙受虧損的個案 | 2020 年 1 月 31 日 | 2020 年 1 月 31 日 |
c. 逾期提交
逾期提交(未能遵守截止日期)意味著您可能面臨罰款甚至起訴的處罰。
d. 所需證明文件
- 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 審計報告
- 與基本期限相關的利潤與虧損賬戶
- 稅收計算表明應納稅利潤(或調整後虧損)的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3E 會計將幫助您處理所有法定年度文件,我們會在截止日期前提前提醒您。長話短說,我們幫助您遵守香港持續的合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