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post is also available in:
English (英语)
繁體中文 (繁体中文)
香港休眠公司的审计豁免和报告豁免–根据香港公司法例而定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47章第622条文规定,香港的私人公司可以通过相关的特别决议,向注册局提交必要的文件,宣布其公司成为“休眠公司(dormant company)”。 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司将免于遵守公司条例规定的某些要求,从而以最少的维护成本,保留其不活跃的公司。本文将让您了解,该条例中对香港休眠公司的审计豁免和报告豁免的要求,并了解公司申请休眠状态的条件、程序和后果。
什么是休眠公司? 休眠公司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和豁免报告
顾名思义,休眠公司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没有会计交易的香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2章,与公司有关的“会计交易”是指第373章要求在公司的会计记录中输入的交易,但是不包括因条例要求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而引起的交易。
根据公司条例第447章第第622条文规定,休眠公司可以豁免遵守以下规定:
- 提交年度报告以及举行年度股东大会;
- 编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任命(或辞职或撤职)审计师。
对于公司来说,保持休眠状态没有特定的“期限” – 休眠的公司可以在必要的时间内保持不活动状态。
申请休眠身份的原因
公司处于休眠状态,可能是有不同的原因,例如维护公司名、为未来的项目做准备,或持有资产或知识产权。处于休眠状态的另一个原因是,尽量以最低的成本来维持不活跃的公司。
休眠状态申请程序
如上所述,公司需要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授权其董事作出法定声明,并将该项宣布发给公司注册处,以表明该公司已进入休眠状态。
根据该条例第2章,休眠公司不能进行相关的会计交易。 请注意,相关“交易”是指公司条例第373章指的交易,这些交易应记入公司的会计记录中,但是不包括因支付公司条例所要求的费用而引起的交易。
如果休眠公司有任何相关会计交易,从相关会计交易发生之日起,该休眠公司将被终止豁免。
休眠公司人员的职责
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司高层的职责,与一般公司的高管职责相似。董事和秘书将代表股东或成员管理公司。他们负责召开会议,并确保及时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所有必要的申报表和其他文件。
休眠公司的持续义务
法律规定,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司必须:
- 维持一名董事、一名股东、一名公司秘书和一个注册办事处;
- 如有人员或注册办公室的任何变更,必须呈报注册处;
- 更新商业登记证;
- 向香港政府缴交年度商业登记费;以及
- 申报利得税(如果税务局有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