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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內陸稅收局提交開始營業及營業細則更改通知書
您是否已提交正式通知?
您需要向香港稅務局(IRD)提交“開始營業及更改公司資料通知書”,提交通知書是公司秘書服務的一部分,因此這個服務是免費的。
所有新成立或最近註冊的香港公司都必須向總監提交該通知書。該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提交,內容包含公司資料。詳細資料應包括公司名稱、業務性質和概述、地址和開始營業的日期。這適用於向一站式服務公司和企業註冊服務提出申請的企業。
決定香港公司開始營業的因素
開始營業的日期,應該是您的企業開始進行相關業務活動的日期。不同的公司,其開始營業的日期會有所不同,決定開業日期的因素如下:
- 交租日
- 交水電費日
- 開始商品銷售
- 收取和發出發票
- 公司製造商品
- 資產轉移
- 購買資產
- 交易收據
- 開始商業合同
- 僱用和聘請員工(包括自由職業者)
- 發薪日
- 購買金融工具
相關的通知書必須在您的業務開始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通知書可以是一封信函,或您可以填寫標準的IRBR200表格。
任何公司業務細節的更改,也必須通知公署,並需要在更改後的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完成。您可以填寫相關表格以提交更改。表格可以在稅務局網站上找到,也可以通過2598 6001的“傳真-表格”服務進行。
任何不遵守通知要求的人將被判有罪,可被罰款$5,000和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