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post is also available in: English (英語) 简体中文 (簡體中文)

向內陸稅收局提交開始營業及營業細則更改通知書

 

您是否已提交正式通知?

向內陸稅收局提交開始營業及營業細則更改通知書您需要向香港稅務局(IRD)提交“開始營業及更改公司資料通知書”,提交通知書是公司秘書服務的一部分,因此這個服務是免費的。

所有新成立或最近註冊的香港公司都必須向總監提交該通知書。該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提交,內容包含公司資料。詳細資料應包括公司名稱、業務性質和概述、地址和開始營業的日期。這適用於向一站式服務公司和企業註冊服務提出申請的企業。

 

決定香港公司開始營業的因素

開始營業的日期,應該是您的企業開始進行相關業務活動的日期。不同的公司,其開始營業的日期會有所不同,決定開業日期的因素如下:

  • 交租日
  • 交水電費日
  • 開始商品銷售
  • 收取和發出發票
  • 公司製造商品
  • 資產轉移
  • 購買資產
  • 交易收據
  • 開始商業合同
  • 僱用和聘請員工(包括自由職業者)
  • 發薪日
  • 購買金融工具

 

相關的通知書必須在您的業務開始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通知書可以是一封信函,或您可以填寫標準的IRBR200表格

任何公司業務細節的更改,也必須通知公署,並需要在更改後的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完成。您可以填寫相關表格以提交更改。表格可以在稅務局網站上找到,也可以通過2598 6001的“傳真-表格”服務進行。

任何不遵守通知要求的人將被判有罪,可被罰款$5,000和監禁1年。

向內陸稅收局提交開始營業及營業細則更改通知書